名家觀點
名家觀點
關于加快發展林麝繁育養殖產業的指導意見
林麝是國家Ⅰ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又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物種,具有重要生態、科研和藥用價值,其雄麝香囊分泌的麝香是傳統中藥的重要原料,屬于國家戰略儲備物資、專控商品。秦巴山區是我國林麝重要分布區和適生區,歷史上野生麝資源十分豐富。20世紀80年代以前,由于棲息地的破壞和人類的亂捕濫獵,全省野生林麝資源銳減,目前僅為2000-4000只左右。因此,人工養殖成為保護、恢復、壯大野外種群和永續利用天然麝香的根本途徑。近年來,陜西省大力開展林麝保護和人工繁育工作,截止2016年6月底,存欄量達11300多只,居全國首位,成效顯著。但總體看,依然存在產業缺乏統一規劃、養殖規模整體偏小、養殖技術不夠規范、產品種類較為單一、飼料和疾病研究不夠深入、野化放歸尚未開展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林麝的保護和產業的發展。為進一步提升我省林麝保護和產業管理水平,促進林麝數量穩步增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27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中藥材保護和發展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陜政辦發〔2016〕9號)精神,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緊抓全球天然麝香市場需求日益增多和國內中藥現代化發展機遇,結合我省實際,以擴大種群數量為目的,以科技創新為支撐,以市場需求為先導,積極發展人工養麝,建立健全林麝繁育、麝產品流通、供給產業體系,開展良種培育、疾病預防、野化放歸和產品研發等方面研究,不斷復壯野外種群,最終實現養殖規范化、規模化、集約化,使林麝瀕危局面得到有效改善。
(二)基本原則。認真貫徹“保護優先、規范利用、嚴格監管”十二字方針,促進林麝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堅持保護優先,這是發展林麝繁育養殖產業的基礎條件。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護現有野外資源的前提下,不斷擴大野生林麝種群數量,優化野生林麝種群質量,不斷改善野生林麝瀕危狀況。
——堅持規范利用,這是發展林麝繁育養殖產業的科學方法。完善政策支持,提升管理水平,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創造力,促進林麝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堅持嚴格監管,這是發展林麝繁育養殖產業的根本保障。進一步完善林麝監管制度,不斷轉變政府職能,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確保林麝資源安全。
二、目標任務
到2020年,建設標準化林麝繁育養殖基地3個,培育龍頭企業10家,規范化養殖場250家,存欄量5萬只,產香200公斤。到2025年,全省存欄量10萬只,產香500公斤,實現產值100億元。到2030年,全省存欄量30萬只,產香2000公斤,提供優質種源5萬只,實現產值500億元,建成體系完善、布局合理、優勢明顯、輻射周邊的全國最大的林麝繁育養殖示范區和天然麝香生產基地,實現林麝野外資源的有效保護和整個產業良性發展。
三、科學布局規模發展
(三)科學規劃布局。編制全省林麝產業發展專項規劃,明確發展重點、步驟和措施,重點發展秦嶺、巴山和關山三大區域,以鳳縣、寧陜、鎮坪、隴縣、留壩為重點,建立基地,輻射周邊,推動產業規范化、規模化;逐步發展森林植被恢復較好的渭河谷地、漢江谷地,以鳳翔、藍田、華陰為重點,構建規劃副區,助推產業優化升級;適度發展黃橋林區,以黃龍、宜川為重點,有計劃合理養殖,實現產業邊際效應最大化。
(四)打造示范基地。2016年在寧陜縣建設“國家林業局陜西林麝繁育養殖中心”,重點開展林麝馴化、良種培育、養殖規范、疾病預防、野化放歸、活體取香和產品研發等技術研究,為基地標準化建設積累經驗。到2020年,以寧陜、鳳縣、鎮坪為中心,先后建成3個全國最大的標準化、規范化、科技化現代林麝繁育養殖示范基地,引導整個產業走向規范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五)培育龍頭企業。支持國內外各類優秀企業投資建場,利用其人才、資金、營銷網絡等資源優勢,采取公司+基地+養殖戶、合作社等模式,進行專業化、科學化養殖,帶動山區農民家庭養殖,開展精準扶貧,實現農民增收。鼓勵中藥生產企業向林麝養殖區域延伸產業鏈,打通上下游相關產業,形成養殖、泌香、銷售、制藥等完整產業體系,滿足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積極整合本土現有資源,組建“陜西林麝產業發展集團”,實施大集團發展戰略,推動產業結構升級換代。
四、不斷優化產品質量
(六)建立標準體系。盡快研究出臺林麝良種、飼料、養殖、麝香等方面的省級技術標準并申報國家標準,規范產業發展。支持在西安、寶雞、漢中分別建設麝香質量鑒定中心,判定真偽優劣,樹立誠信意識,滿足市場需求。
(七)培育本土品牌。全力打造“秦香”品牌,盡快完成相關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加強“秦香”培育、宣傳與推介,提升知名度和美譽度,逐步將“秦香”培育成全國中藥材界知名品牌。
(八)不斷精深加工。實施產品多樣化戰略,推動養殖企業大力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工藝品、禮品、麝香酒、日化用品、中成藥配方等麝香衍生品,進一步擴大麝香應用范圍和領域。
(九)加強麝香儲備。積極落實天然麝香定點保管制度,按照“質量第一,專業管理”的原則,因地制宜,按重點區域建設麝香儲備庫,專人具體負責,定期組織檢查,做到問題產品有源可溯、有責必究,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五、積極推進種群復壯
(十)開展良種培育。建設林麝良種繁育基地,全面調查我省人工養殖林麝種群的來源、結構和質量,通過人為干預,調整秦嶺、巴山、關山區域野生種群。有計劃地進行雜交選育,培養高產、高抗病的優質種源,避免因近親繁殖,導致品種退化。支持異地引種馴化,建成小區域異地人工種群。
(十一)實行野化放歸。在全省適宜林麝生存的地區建立5個野化放歸基地,選調優良種源,積極訓化,放歸野外,逐步實現人工養殖林麝由圈養到半散養,再由半散養向完全散養并放歸野外的模式過渡,逐漸復壯野外種群。到2030年,放歸林麝2000只,實現人工養殖種群與野生種群同步增長。
六、大力開展科技研究
(十二)建立科研平臺。支持示范基地與陜西省動物研究所、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北京林業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科研院校共建國家林麝保護研究中心,進行技術攻關,破解各種難題,為保護林麝野外資源、復壯野外種群和擴大人工養殖規模提供技術保障。
(十三)保護種質基因。積極開展林麝遺傳物質保存和人工保育技術研究,建立林麝優質種質基因庫,加快林麝種群恢復速度,確保林麝優良基因的持續繁衍。
(十四)加強疾病預防。建設林麝疫病救治中心,強化基礎設施、人員配置,加強林麝傳染性疾病監測和預警管理,健全信息通報機制,積極開展疾病救治和預防培訓,逐步建立從養殖戶—公司—救治中心—科研院所四級疫病防控體系。
七、全面營造良好環境
(十五)建立協調機制。建立由省林業廳牽頭,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扶貧辦、省中醫藥管理局等部門參與的林麝產業協調推進機制,明確任務,夯實責任,全力推進。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負責在項目立項、資金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省林業廳、省工信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基地建設,推進產業規模化發展。省農業廳在一村一品、特色養殖和農民專業合作化等方面對林麝的養殖給予支持。省扶貧辦負責將林麝產業納入精準扶貧范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省科技廳負責若干課題技術研究,提升產業科技含量。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林業廳負責林麝產業相關技術標準的制定,建立質量檢驗檢測體系。
(十六)完善配套政策。樹立服務觀念,簡化審批程序,完善林麝產業發展的政策規定,加強省內種源調配,支持企業從外地引入種源。逐步完善林麝產品市場化銷售渠道。建立健全林麝繁育養殖備案和檔案管理制度,實現林麝信息化管理。實行林麝及其產品經營使用“中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制度,實現從出生、飼養到泌香、產品銷售的全程識別,建立譜系清晰、認證清楚的可追溯體系。
(十七)引導多元投入。按照“誰投入、誰擁有、誰受益”的激勵機制,引導、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林麝養殖,省級財政對林麝標準化養殖示范基地、規范養殖場和農民合作社給予一定扶持。探索建立林麝保護發展基金,促進林麝產業更好發展。
(十八)開展保險試點。逐步將林麝養殖保險納入全省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范圍,積極與保險機構探索開發“林麝繁育養殖險種”,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試點工作,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農戶自愿、共同發展”的原則,鼓勵養殖戶進行投保,降低養殖風險。
(十九)加大執法力度。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要組織精干力量,不定期開展打擊非法獵捕、馴養、收購運輸和擅自生產、經營、進出口林麝及含天然麝香產品的違法活動,確保我省林麝野外資源安全和市場合法化、規范化經營。
(二十)強化人才建設。加強林麝方面人才培養,建立健全用人體制和激勵機制,引進林麝研究發展急需的優秀高端人才。鼓勵企業加強專業技術培訓,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實用型人才需求,不斷提升技術水平。
(二十一)發揮協會作用。建立市、縣養殖協會,完善行規協約,倡議合法養殖,強化行業自律,積極研究行業關鍵、共性問題,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提出相關建議。搭建企業與科研機構聯系橋梁,開展經常性的信息咨詢、實踐指導、技術培訓和技術交流服務,促進產業健康發展。